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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

云南农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者:李菊香 发表时间:2021-09-07 访问次数:



为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确保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本中心实验室的安全工作遵照《云南农业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执行。为了把工作做的更细、更周到,结合本中心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与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一、实验室安全卫生责任

1.各实验室(中心)负责人全面负责中心的安全和卫生工作。各个专职实验员具体负责所属实验室安全和卫生工作。

2.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师生,有责任协助专职实验员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

1. 实验室全体成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警惕,消灭一切不安全因素。专职管理员要随时检查所管辖实验室的整体安全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

2. 全体成员尤其是专职实验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和防损工作,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平时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定期检查状态,确保随时可用。

3. 每天实验后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检查值日生工作是否到位,经常性保持实验室整洁;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等安全状况。

4. 对于易燃、易爆、易破损的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搬运时要注意安全。

5. 剧毒物品要有双锁,专人、专门器具保存,并做好领物登记,以防事故发生。

6. 对非库房管理人员,不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电炉等。

7. 经常对库内电器、线路、房顶、门窗进行检查,如发现漏雨不牢固和破损等问题及时报告。

8. 实验室全体成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要领。

9. 增强环保意识。教学实验用各类废弃物必须按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10.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专职实验人员负责,钥匙的配发要报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配发,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借给他人使用。

11.严禁在实验室吸烟、用膳、会客。

12.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13.学生第一次进入实验室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时要身着长袖、过膝的实验服,不准穿拖鞋、大开口鞋和凉鞋,不准穿底部带铁钉的鞋;长发(过衣领)必须束起或藏于帽内。

14.室验室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一定的防盗装置,对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上报。

15. 实验室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有害物质或贵重物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防护及管理细则,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对不遵守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明知故犯造成人身、设备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6. 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理,在最短时间内把伤者送往最近的正规医院进行治疗。发现有偷盗迹象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保卫处和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