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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云南农业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2022~2023(2)2021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者:赵炎 发表时间:2023-02-21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扩大全日制本科生选择专业的自主权,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使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重新选择专业,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并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政发〔2015〕134号)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二条自主选择专业的对象为云南农业大学2021级本科生。

第三条自主选择专业的要求:

(一)不得跨专业类选择专业(专业类的划分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执行)。

(二)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及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已有转学经历的学生,均不得转专业。

(三)符合学校自主选择专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学生申请自主选择专业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一)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勤学上进,身心健康;

(二) 修完相应时间内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三)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 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2.5;

(五)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专业的要求;

(六)转入学生需通过学院复试。考核重点为学生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了解和学习潜力等。

第五条符合学院接收条件,具有专业、文体等特长的学生可优先接收。

第六条学院接受转入学生计划人数根据教学资源确定。

第七条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学)。负责学生转专业考核、制定、公布本学院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具体工作;

(二)学院按要求将各专业接收学生的计划报教务处;

(三)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按学校统一要求填写《云南农业大学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作品等),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后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并报教务处;

(四)学院各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复试。复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对转入专业认识程度、综合素质等,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需加试美术,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五)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需经学院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

(六)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未经学校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所在专业的学习,未按要求完成者,按课程缺勤、考试缺考处理。

(七)转专业学生所涉及的学籍相关问题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转专业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获得的学分,经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予以承认,另还须根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前期所缺课程补修。

(八)学生转入本专业后,应当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方能毕业和申请学士学位。

(九)由转专业引起的学费变动问题按学校有关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学院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需要了解和咨询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相关事宜的,可向学院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咨询,联系电话0871-65150559。

云南农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建工学院接收2021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计划表

学院

专业

现有人数

接受人数

接受科类

咨询人

电话

咨询地址

建工学院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27

10

不得跨专业类选择专业(专业类的划分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执行

李老师

6515

0559

建工学院教学办409室

土木工程

128

5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60

20

工程管理

60

30

工程造价

120

60

建筑学(五年制)

32

10(加试美术)

城乡规划

34

10(加试美术)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19

0